《国徽图案》是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内容包括国徽图案及对该图案的说明:“国徽的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稻穗,象征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国徽图案》中的国徽图案是素色的(没有彩色),书籍、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几乎都将其省略,该图案在1991年3月5日的人民日报、同月1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中都可看到,在1950年9月20日的人民日报〔可见广州宣传网首页>国防教育>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展(图)>第一展馆:历史的重托(图)〕中也可看到。
《制作说明》是1950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公布的,其中第五条是这样说明的:“国徽之涂色为金红二色:麦稻、五星、天安门、齿轮为金色,圆环内之底子及垂绶为红色;红为正红(同于国旗),金为大赤金(淡色而有光泽之金)。”可以看出,《国徽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徽按照1950年的《国徽图案》和《制作说明》制作,无法保证国徽颜色的统一。《国徽图案》说明“国徽的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稻穗”,为国徽涂色就离不开“黄红二色”。这是因为我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见1949年9月2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公布的《国旗制法说明》),颜色为“黄红二色”。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制作的国徽,其制作依据就是《国徽图案》(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国情>国徽)。